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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av 关于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陆丰核电项目部工业X射线和γ射线探伤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陆丰核电项目:
你单位报批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号为LBHJ-2025-DLHP007)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注册地址位于汕尾市陆丰市碣石镇湖坑琼湖新区学府路1号顺景花园第4栋501房,原已获得批复同意(粤环审〔2016〕142号)在陆丰核电基地内建设1间探伤室,并使用8台伽马射线探伤机(其中6台机每台含1枚放射源铱-192,最大活度为3.7E+12贝可;另外2台机每台含1枚放射源硒-75,最大活度为3.7E+12贝可;均属Ⅱ类放射源)以及8台X射线探伤机开展探伤室探伤和现场探伤。本次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主要内容为:
(一)新增19台伽马射线探伤机,每台探伤机含1枚铱-192放射源,最大活度为3.7E+12Bq,均属Ⅱ类放射源,用于无损检测;探伤类型属于移动式探伤,探伤工作场所为陆丰核电基地内。
(二)在陆丰核电基地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陆丰核电项目部内B级库西侧新建设1间探伤室,使用原批复(粤环审〔2016〕142号)中的X射线探伤机、伽马射线探伤机以及上述新增的19台伽马射线探伤机开展无损检测。探伤类型属于探伤室探伤,每次探伤仅使用1台X射线探伤机或1台伽马射线探伤机,原已批复许可的探伤室在本项目新建设探伤室竣工验收后停用退役,两间探伤室不同时使用。
本项目不另建设放射源库,以上放射源存放于陆丰核电基地已许可的专用放射源库内,放射源存放期间的管理由放射源库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单位负责。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汕尾市生态环境局的意见以及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与核应急响应技术支持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内容以及辐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流程和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四、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辐射安全责任,确保辐射工作人员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25毫希沃特/年。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六、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汕尾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送至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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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