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京港澳高速公路粤境韶关武江至清远佛冈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6月24日至2025年06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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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京港澳高速公路粤境韶关武江至清远佛冈段改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韶关武江区;广东韶关浈江区;广东韶关曲江区;广东韶关翁源县;广东清远英德市;广东清远佛冈县 |
建设单位 |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沿既有高速公路改扩建,起于韶关市武江区甘塘镇,向南经韶关市武江区、曲江区、浈江区、翁源县,进入清远英德市和佛冈县,终点接京港澳高速公路清远至太和段的佛冈互通。路线全长125.56km,其中韶关市境内长54.31km,清远市境内长71.25km;设计车速为100km/h和120km/h。改扩建工程主要内容包括:起点至马坝枢纽段由双向四车道扩建为双向六车道,马坝枢纽至五龙岭枢纽段由双向六车道扩建为双向十车道,五龙岭枢纽至终点段由双向六车道扩建为双向八车道;改扩建10处既有互通,新建横石水互通、水头互通2处;改扩建横石水、鱼湾2处服务区,移位新建曲江服务区1处。 |
环评机构 | 上海达恩贝拉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