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8月15日至2025年08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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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天河区高唐工业园高普路91号102房 |
建设单位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将物流中心、物流仓库102房部分区域建设为1处放射性药物货包暂存场所,用于本单位购置且需临时暂存待销售的含放射性核素碳-14和镥-177药物货包,该场所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同时开展含放射性核素碳-14、镥-177、镓-68、钇-90、碘-131和镭-223药物货包的销售活动。 |
环评机构 |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
公众参与情况 |